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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下载_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

考编问答 2023年11月01日 09:42 108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下载_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下载_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

1.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将在2月发布?如何查询?
2.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
3.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录1305人)
4.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在哪下载

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将在2月发布?如何查询?

有可能!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暂将有可能在2月发布。届时,各位考生可根据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年龄要求、户籍要求等职位要求,进行职位查询和筛选,选出合适职位将有可能参加2023宁夏公务员考试。由于目前2023年宁夏公务员职位表暂未发布,可参考近几年宁夏公务员职位表进行了解。在此,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将在2月发布?(参考往年)

将有可能在2月发布。参考近几年宁夏公务员职位表发布情况来看,宁夏省考职位表与公告基本为同一天发布。而宁夏省考公告发布时间逐年提前,近两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为2月19日,时间安排较稳定。如若不出意外,在2月中下旬发布2023宁夏省考公告可能性较大。那么,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将在2月发布。

如何查询2023年宁夏公务员职位表?(参考往年)

宁夏公务员职位表与公告发布地址一样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2023宁夏公务员职位表发布后,可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查询。或关注宁夏公务员考试网,将第一时间更新宁夏省考消息。

如何筛选2023年宁夏公务员职位?(参考往年)

第一步:找到相应的公告,下载职位表,这里我们通过《2022宁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进行讲解,首先打开Excel表格,然后点击上方的编辑按钮,进行编辑操作。

第二步::选中表格的各行标题,然后点击排列和筛选按钮,选择筛选

第三步::筛选学历条件(先要筛选学位,在筛选学历):点击学位要求,出现下拉菜单,默认是全选状态,单击全选按钮,即可取消全选,然后然后按照自己学位选择相应的学位要求,可以选择多个。学历要求筛选方式同学位方式一致。

第四步:筛选专业条件;筛选专业时注意先筛选具体专业,再筛选专业大类

首先单击大学本科专业要求,出现下拉菜单,我们需要将自己专业打在搜索框内,然后单击下方搜索按钮。比如: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我就输入汉语言文学就会出现我能报考的职位了。

第五步:通过上述几个步骤,几乎也就剩下几个你可以报考的职位了,这样就大大减少了你筛选职位的工作量,然后由你根据离家远近,地位高低,自身实力,进行考量,具体选择那个职位。

以上为“宁夏公务员2023年职位表将在2月发布?如何查询?”全部内容。综上可知,2023年宁夏公务员职位表将有可能在2月发布,可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职位表。在此之前,各位考生可下载近几年宁夏公务员职位表,按上述职位表筛选流程进行职位选择,有合适职位的考生可提前进行备考。最后预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3年国考职位表筛选查询系统:点此进入

2023年国考职位表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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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到本省内其他市和其他省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023年国考职位表查询系统

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考录1305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

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

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

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

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

《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

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

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

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

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

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

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

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

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

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

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

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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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在哪下载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政治面貌、各类资格证书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2月1日。报考者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报考者对拟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职位表》中列有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有关招考政策的详细解答,请参阅《报考说明》(见附件3)。《报考说明》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报考者填报的所学专业须为拟报考职位要求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在报考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

  (三)报名时间

 报考者于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3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月3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数据后,于2月4日10:00重新开启,2月9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下载,解压后请务必先认真阅读readme.doc文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信息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以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后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6.体能测评。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报名信息处于已确认待审核状态),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申请免缴报考费用的农村贫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办结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请查阅《报考说明》相关政策解答。

 8.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9.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特殊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公安系统法医、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申论》试卷分类分级命制,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

 2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 《申论》

 2月2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一)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免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免面试职位取消体检资格),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2023年宁夏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五)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以1:1比例参加面试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录用审批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合并职位招考的,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由招录机关组织考生公开自主选择具体的职位。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录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服务期限

 新录用公务员在招录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同一辖区范围内,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新录用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之间交流。非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不得跨地区、跨招录机关层级交流。面向“三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及“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乡镇招考职位的拟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期限为5年的《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不签订服务协议的,不予录用,按自行放弃处理。

  十、补充录用

 各地、各部门在本次考试录用后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符合补充录用职位资格条件、本次考试录用笔试成绩合格且试卷类别相同的人员均可报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分职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再按照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录用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政策咨询电话:0951-6669312、6669379

 接受技术咨询和政策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网络学习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如遇上述等非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951-6669311。自治区公务员局将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公安、民政、人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说明》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原文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xpta.com/gwyks/202301/t20230128_4951592.html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home/gkhome.html)。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点击下载:2023国考职位表

报考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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